聯系我們
南通華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首席管家:何先生
服務熱線:18962761199
地 址:江蘇省海安市立發大道169號
郵 箱:3425566873@qq.com
網 址:www.kerox2.com
首席管家:何先生
服務熱線:18962761199
地 址:江蘇省海安市立發大道169號
郵 箱:3425566873@qq.com
網 址:www.kerox2.com
公告公示News
南通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
來源: 點擊數:1574次 發布時間:2019/5/9 10:02:33 |
南通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生態環境規劃和生態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制定全市各類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基準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組織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和評價。 (三)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市范圍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市)區政府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負責監督指導國家、省、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管理。根據國家、省減排目標任務,提出全市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縣(市)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五)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七)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八)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放射性物質運輸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置,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管理,組織輻射環境監測。配合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對核設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國家、省、市規定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組織審查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國家、省、市規定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審批或審查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十)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范和標準,建立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的建設和管理。 (十一)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協調國家、省生態環境監察和督察工作。根據市委安排,經市政府授權,對市有關部門和縣(市)區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劃執行情況,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以及環境質量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十三)負責生態環境信息化工作。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四)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十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貫徹落實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的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生態環境局實行以省生態環境廳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對縣(市)區生態環境機構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加強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黨的建設。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市生態安全,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奠定堅實生態環境基礎。 |
【刷新頁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關閉窗口】 |
上一篇:生態環境部印發《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定點幫扶工作方案》 下一篇:實現生活垃圾源頭減量人人有責 |